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
淄博市较早从事天然气开发利用的专业公司之一
Zibo Lvbo Gas Co., Ltd. was established in 2001
Zibo City earlier engaged in natural ga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professional companies
淄博天然气首站外景
淄博天然气首站
调度控制中心
LNG中心调峰站外景
LNG中心调峰站
博山门站
中新晟通LNG储备站
王村门站
孝妇河跨河管廊
尊敬的气代媒用户:
根据淄发改价格字[2019]41号文《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对冬季“气代煤”取暖的用户按照区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执行不同的政策。即:在采暖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间用气,执行2.70元/立方米不变,也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在非采暖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执行与一般居民一样的阶梯气价:即第一档执行基本气价2.95元/立方米;第二档执行3.10元/立方米;第三档执行3.80元/立方米。为此我公司将根据市发改委价格政策进行非供暖季价格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供暖季严格执行2.70元/立方米的价格;非供暖季严格执行2.95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的阶梯价格。
2、2020年非供暖季起始日期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后延10天,即从3月26日开始。其余年份按政府要求执行。
3、为方便操作,IC卡预售气价格不区分供暖季与非供暖季,均按照2.70元/立方米的预售价格售气,至2020年11月15日非供暖季结束后,根据用户非供暖季实际用气量,向用户收取2020年3月26日至11月15日用气量的差价,其中第一档用气向用户收取0.25元/立方米的气款差价,第二档用气量向用户收取0.4元/立方米的差价,第三档用气量向用户收取1.1元/立方米的差价。之后每年按照该方式类推。
4、每年3月15日及11月15日(或按政府规定的供暖非供暖分界日)将进行表底抄录及确认(同政府采暖补贴表底确认),用确认的表底核算非供暖季用气量。
特此通知。
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关于收取黄家村、南山及宇峰社区气代煤用户 非供暖季气款差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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