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气代媒用户:
根据淄发改价格字[2019]41号文《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要求,对冬季“气代煤”取暖的用户按照区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执行不同的政策。即:在采暖季(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间用气,执行2.70元/立方米不变,也不实行阶梯气价政策;在非采暖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执行与一般居民一样的阶梯气价:即第一档执行基本气价2.95元/立方米;第二档执行3.10元/立方米;第三档执行3.80元/立方米。为此我公司将根据市发改委价格政策进行非供暖季价格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供暖季严格执行2.70元/立方米的价格;非供暖季严格执行2.95元/立方米~3.80元/立方米的阶梯价格。
2、2020年非供暖季起始日期按照政府要求为3月21日开始,为使用户充分了解当前价格政策,我公司将延后至4月5日开始执行。其余年份按政府要求执行。
3、自2020年4月5日零时起,售气价格将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同时用户已购气存于煤气表中的用气价格也调整为2.95元/立方米,即表中现存余额将按照每用一方气扣减2.95元执行。
4、2020年11月15日供暖季开始后,公司售气价格将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同时用户已购气存于煤气表中的用气价格也调整为2.70元/立方米,即表中所存余额将按照每用一方气扣减2.70元执行。
特此通知。
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日
2020-04-02
关于丰乐、大姜、小姜村气代煤用户 执行非供暖季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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